Skip to content

§4.3 根的重数与可分性

学习目标

通过本节学习,你应该能够:

  1. 理解形式导数的纯代数本质,能正确计算 Q[X]Fp[X] 中多项式的形式导数。
  2. 利用 gcd(f,f) 判别法判断多项式是否有重根,并正确计算根的重数。
  3. 理解"不可约多项式在特征零上总是可分的"这一事实的证明逻辑。
  4. 在正特征域中构造不可分多项式,并计算可分次数与不可分次数。
  5. 理解可分性对 Galois 理论的根本重要性:Galois 对应要求扩张是可分的。
直觉 核心思想

§4.1 告诉我们 n 次多项式至多有 n 个根。但如果某个根"重复出现"呢?就像 (X1)3=0 中, 1 是三重根。本节引入形式导数来精确刻画根的重数,并引出可分多项式的概念——它在 Galois 理论 中扮演核心角色。

4.3.1 形式导数

定义 4.3.1 K 为域, f(X)=i=0naiXiK[X]f 的**形式导数(formal derivative)**定义为:

f(X)=i=1niaiXi1=a1+2a2X+3a3X2++nanXn1

其中 iai 表示 aiK 中自加 i 次(即 ai+ai++aii 个 )。

不是微积分中的导数

虽然名字叫"导数"且符号相同,但形式导数是纯代数定义,不涉及极限或分析。它是一个纯粹的环运算 K[X]K[X] 。之所以叫"导数",是因为它满足与微积分中导数完全相同的代数规则。

命题 4.3.2 形式导数满足以下代数规则:

(i) 线性: (af+bg)=af+bga,bK )。

(ii) Leibniz 法则: (fg)=fg+fg

(iii) 幂法则: (fn)=nfn1f

**证明**

(i) 直接由定义, (aiXi+biXi)=i(ai+bi)Xi1=iaiXi1+ibiXi1

(ii)f=aiXig=bjXj 。则 fg=kckXkck=i+j=kaibj

(fg)=kkckXk1=kk(i+j=kaibj)Xk1

fg+fg=(iiaiXi1)(jbjXj)+(iaiXi)(jjbjXj1)

=i,jiaibjXi+j1+i,jjaibjXi+j1=i,j(i+j)aibjXi+j1

=k(i+j=k(i+j)aibj)Xk1=kk(i+j=kaibj)Xk1

两者相等。

(iii)n 归纳。 n=1f=f (显然)。 n2 时: (fn)=(fn1f)=(fn1)f+fn1f=(n1)fn2ff+fn1f=(n1)fn1f+fn1f=nfn1f

引理 4.3.3 n1char(K)=0char(K)n 。则 (Xn1)=nXn10

**证明**

(Xn1)=nXn10=nXn1 。由条件 n1K0 (因为 char(K)=0char(K)n ),所以 nXn10

4.3.2 根的重数

定义 4.3.4 fK[X]αf 的一个根(在某个扩域中)。 α 的**重数(multiplicity)**是最大的正整数 m 使得 (Xα)mf

  • m=1 ,称 α单根(simple root)
  • m2 ,称 α重根(multiple root)

定理 4.3.5(重根判别准则)fK[X]deg(f)1αf 的根(在某个代数闭包 K¯ 中)。设 α 的重数为 m 。则:

(i)f(X)=(Xα)mg(X)g(α)0

(ii)f(X)=m(Xα)m1g(X)+(Xα)mg(X)

(iii)char(K)=0char(K)m ,则 αf 的重数为 m1 的根。

(iv)αf 的重根 f(α)=0f(α)=0 (假设 char(K)=0 )。

**证明(完整)**

(i) 由重数定义直接得到。

(ii) 对 (i) 的 f(X)=(Xα)mg(X) 应用 Leibniz 法则([命题](ii)):

f(X)=m(Xα)m1g(X)+(Xα)mg(X)

(iii) 由 (ii): f(X)=(Xα)m1[mg(X)+(Xα)g(X)] 。令 h(X)=mg(X)+(Xα)g(X) ,则 f=(Xα)m1h 。需要验证 h(α)0

h(α)=mg(α)+0g(α)=mg(α)

由假设 char(K)m ,故 m0 in K 。由 (i) g(α)0 。因此 h(α)=mg(α)0

这说明 (Xα)m1 恰好整除 f (不多不少),即 αf 的重数为 m1 的根。

(iv) ( ) α 重根意味着 m2 。由 (iii), αf 的重数为 m11 的根,即 f(α)=0

( ) f(α)=0 表明 αf 的根,设重数为 m1 。若 m=1 (单根),由 (iii)(取 m=1α 不是 f 的根( h(α)=1g(α)0 ),与 f(α)=0 矛盾。因此 m2

可分性的直觉

[定理](iv) 给出了一个实用的判别法:在特征零域上, α 是重根当且仅当 ff同时α 处为零。这等价于说: ff 有公共根,即 gcd(f,f)1 。这个判别法在实际计算中非常有用,因为 gcd(f,f) 可以通过 Euclid 算法 高效计算。

例 4.3.6 考虑 f(X)=X33X+2Q[X]

f(X)=3X23=3(X1)(X+1)

f(1)=13+2=0f(1)=0 。所以 1 是重根。实际分解: f(X)=(X1)2(X+2)1 是二重根。

gcd(f,f)=gcd(X33X+2,3X23) 。用 Euclid 算法: X33X+2=X3(3X23)+(2X+2)3X23=3X2(2X+2)+(3X+3) 最终 gcd=X1 (首一化后)。 X1 正好对应了重根 1

Fp 上计算 gcd

考虑 f(X)=X4+1F2[X]

f(X)=4X3=0 (因为 char(F2)=24=0 )。

因此 gcd(f,f)=gcd(f,0)=f ,判别法告诉我们 f 有重根(在其分裂域中)。

实际分解:在 F2[X]X4+1=(X2+1)2=(X+1)4 ,所以 1 是四重根。

无重根的判别

考虑 f(X)=X32Q[X]

f(X)=3X2gcd(X32,3X2)=1 (因为 3X2 的根只有 0 ,而 f(0)=20 )。

因此 f 无重根。这与我们知道 X32 的三个根 23,ω23,ω223 (其中 ω 是三次单位根)互不相同一致。

"f' = 0" 不意味着多项式不可分

注意一个重要区别:

  • 不可约多项式 f 满足 f=0f 不可分(由 [定理](ii))。
  • 可约多项式 f 满足 f=0f 的某个不可约因子不可分,但 f 本身可能是若干个可分不可约多项式的"乘积的 p 次幂"。

例如 f(X)=(X2+X+1)3F3[X] 。则 f=3(X2+X+1)2(2X+1)=0 。但 X2+X+1F3 上不可约且可分(可验证 f(X)=2X+10 ),所以 f 的唯一不可约因子 X2+X+1 是可分的。 f 本身可分,尽管 f=0

4.3.3 可分多项式

定义 4.3.7 fK[X] 是不可约多项式。

  • f可分的(separable):如果 f 在其分裂域中的所有根都是单根。
  • f不可分的(inseparable):如果 f 在其分裂域中至少有一个重根。

对一般的多项式 f (不必不可约),称 f可分如果 f 的每个不可约因子都可分。

定理 4.3.8 K 为域, fK[X] 不可约。

(i)char(K)=0 ,则 f 总是可分的。

(ii)char(K)=p>0 ,则 f 不可分 f(X)=g(Xp) 对某个 gK[X]

**证明(完整)**

(i)char(K)=0f 不可约, deg(f)=n1f0 (因为 f 的首项系数是 nan0 在特征零中)。因此 deg(f)=n1<n=deg(f) 。因为 f 不可约, f 的只有平凡因子。 gcd(f,f) 整除 f ,所以 gcd(f,f)=1gcd(f,f)=f (的相伴元)。但 gcd(f,f)fdeg(f)<deg(f) ,故 gcd(f,f)=1

[定理](iv) 的推广( ff 互素当且仅当 f 无重根), f 的所有根都是单根。

(ii) ( ) 设 f(X)=g(Xp)g(Y)=i=0mbiYif(X)=i=0mbiXpi 。则 f(X)=i=1m(pi)biXpi1=0 (因为 char(K)=ppi=0 in K )。由于 f=0gcd(f,f)=f1 ,故 f 有重根。

( ) 设 f 不可分。由 ( ) 的逆否,需证 f(X)=g(Xp) 。设 f(X)=i=0naiXif(X)=i=1niaiXi1=0 。这意味着 iai=0 对所有 i1 。因此:对所有 i 不被 p 整除, ai=0 。即 f(X)=j=0mapjXpj ,取 g(Y)=j=0mapjYj

完美域与不完美域

[定理](i) 表明特征零域上的不可约多项式总是可分的。这是为什么在经典 Galois 理论(处理 QC )中可分性问题可以忽略。

但在正特征下,不可分多项式确实存在:例如在 Fp(T) 上, XpT 不可约(由 Eisenstein 判据或直接验证)但不可分( f(X)=pXp1=0 )。

一个域 K 称为完美域(perfect field),如果 K[X] 中每个不可约多项式都是可分的。特征零的域总是完美的;特征 p 的域 K 是完美的当且仅当 Kp=K (即 Frobenius 映射是满射)。 Fq (有限域)总是完美的。

命题 不可分不可约的判据

K 为特征 p>0 的域, aK 。若 aKp (即 aK 中没有 p 次根),则 f(X)=XpaK[X] 中不可约。

证明思路:设 αf 在某个扩域中的根,则 αp=a ,从而 f(X)=Xpαp=(Xα)p 。若 f=ghK[X] 中的非平凡分解,则在分裂域中 g=(Xα)rh=(Xα)pr0<r<p 。但 gK[X] 意味着 g 的系数都在 K 中。特别地, g 的首项系数为 1 ,常数项为 (α)rK 。由 gcd(r,p)=1p 是素数, 0<r<p ),存在 s,t 使得 rs+pt=1 ,从而 α=αrs+pt=(αr)s(αp)t=((α)r(1)r)satK 。但这意味着 a=αpKp ,矛盾。

在特征零中,每个不可约多项式都是可分的([定理](i))。因此"不可分不可约"现象只在正特征中出现。上面的命题给出了一类典型的不可分不可约多项式: XpaaKp )。这类多项式在 Galois 理论中反复出现——例如 Artin–Schreier 理论(见 §9.1)。

不可分多项式的构造

考虑 K=F2(T)T 为超越元), f(X)=X2TK[X]

不可约性fK[X] 中不可约。为什么?若 f 可约,则有根 αK 使得 α2=T 。但 K=F2(T) 的元素是有理函数 p(T)/q(T) ,其平方为 p(T)2/q(T)2 。由于 F2a2=a ,分子分母的各项幂次都翻倍,不可能等于 T (奇次幂项不存在)。因此 f 不可约。

不可分性f(X)=2X=0char=2 )。由 [定理](ii), f 不可分。

直觉f(X)=X2T=X2+T=(X+T1/2)2 (在分裂域中),所以 T1/2 是重根。不可分的本质是" p 次扩张的 p 个根全部坍缩为一个"。

Galois 群的退化L=K(T1/2)K -自同构 σ 必须满足 σ(T1/2)2=σ(T)=T ,即 σ(T1/2)=T1/2 (唯一解,因为 (±T1/2)2=T 在特征 2 中 ± 无意义)。因此 Gal(L/K)={1}[L:K]=2|Gal(L/K)|=1 ,度数与 Galois 群阶不等。这正是不可分扩张的根本困难(见 §5.2§8.2)。

不可分次数的计算

考虑 K=F2(T)f(X)=X4+TK[X]

f(X)=(X2)2+T=(X2)2+T 。注意 f(X)=g(X2)g(Y)=Y2+Tg(Y)=2Y=0 ,所以 g 也不可分。进一步 g(Y)=h(Y2)h(Z)=Z+T

因此 f(X)=h(X4)=X4+T ,其中 h(Z)=Z+T 是可分的( deg=1 ,单根)。

[定义]f=h(X22)e=2pe=4

  • 不可分次数pe=4
  • 可分次数deg(h)=1
  • f 有一个根 α=T1/4 ,它是四重根(在分裂域中)

检验: T1/4 的极小多项式是 X4+T[K(T1/4):K]=4 ,但可分闭包(等于 K 本身,因为 h 已经分裂)只贡献了度 1。

正特征下可分与不可分的对比

对比以下三个多项式在 F2(T) 上的行为:

多项式f不可约?可分?理由
X2+X+11F2 上不可约可分f=10
X2+T0F2(T) 上不可约不可分f=0
(X2+X+1)20可约可分(每个不可约因子可分)不可约因子 X2+X+1 的导数为 1

第三行说明:可约多项式 f=0 不蕴含 f 不可分,只说明 f 的某个不可约因子可能不可分——但如果所有不可约因子都可分, f 仍可分。

4.3.4 可分扩张

定义 4.3.9 L/K域扩张αL 是代数元。称 αK可分,如果 α极小多项式min(K,α) 是可分多项式。

定义 4.3.10 称域扩张 L/K可分扩张,如果 L 中每个元素在 K 上都是可分的。

定理 4.3.11 char(K)=0 ,则每个代数扩张都是可分扩张。

**证明**

αL 是代数元。则 min(K,α)K[X] 中的不可约多项式。由 [定理](i),在特征零上不可约多项式总是可分的。因此 αK 上可分。由于 α 是任意的, L/K 可分。

正特征的情况

[定理] 对正特征域不成立。例如 K=Fp(T)L=K(T1/p)T1/p 的极小多项式是 XpT ,它不可分( f=0 )。因此 L/K 是不可分扩张。这种现象在 Galois 理论 中需要特殊处理。

命题 4.3.12 L/M/K 是域扩张的塔。若 L/MM/K 都可分,则 L/K 可分。

**证明**

αLαM 上的极小多项式 g(X)=min(M,α) 可分。设 g(X)=i=0dciXiciM 。令 F=K(c0,c1,,cd)M

g(X)F[X] ,且 g 仍然是 αF 上的极小多项式(因为 FMmin(F,α)g ,但 g 不可约于 M[X] 也蕴含它不可约于 F[X] ——因为 g 的任何 F[X] 中的非平凡分解也会给出 M[X] 中的非平凡分解)。

因为 M/K 可分,每个 ciK 上可分。由此 F/K 是有限可分扩张。 αF 上可分。由可分性的传递性质, αK 上可分。

4.3.5 本原元素定理(预告)

前瞻

可分性的最重要推论之一是本原元素定理

L/K有限可分扩张。则存在 αL 使得 L=K(α)

L 可以由单个元素生成。证明需要利用可分性来避免根的"碰撞",完整证明将在 §5.1 给出。

本原元素定理大大简化了 Galois 理论:有限可分扩张可以表示为 K[X]/(f) 的形式,其中 f 是不可约可分多项式。

4.3.6 不可分性的结构

命题 4.3.13 char(K)=p>0fK[X] 不可约且不可分。则 f(X)=h(Xpe) ,其中 hK[X]可分不可约多项式, e1不可分次数

**证明**

[定理](ii), f(X)=g(Xp) 对某个 gK[X]g 是不可约的(否则 f 可约)。若 g 可分,则取 h=ge=1 即可。若 g 不可分,递归应用: g(X)=g1(Xp)f(X)=g1(Xp2) 。因为 deg 每次除以 p ,这个过程必在有限步终止。

定义 4.3.14 αK 上的代数元, min(K,α)=h(Xpe)h 可分, e0 )。称 peα不可分次数(inseparability degree)deg(h)α可分次数(separable degree)

关键区分

可分性理论中有多组概念容易混淆,必须严格区分:

概念对象含义
可分多项式fK[X] 不可约f 在分裂域中所有根互异
可分元素αL 代数元min(K,α) 是可分多项式
可分扩张L/KL每个元素都在 K 上可分
完美域KK[X]每个不可约多项式都可分

它们之间的关系:

  • K 是完美域 K每个代数扩张都是可分扩张。
  • L/K 可分 L/K每个中间域都是完美域(但逆不成立)。
  • 特征零的域自动完美,正特征域可能不完美。
分圆多项式的可分性

分圆多项式 Φn(X)Q 上总是可分的(因为 Q 特征零,所有不可约多项式可分)。但 ΦnFp 上的行为取决于 pn 的关系:

  • pn ,则 ΦnFp 上也无重根(可分的)。
  • pn ,则 ΦnFp 上可能有重根。

例如 Φ2(X)=X+1F2 上: Φ2(1)=1+1=0Φ2(X)=10 ,所以 1 是单根。但 Φ4(X)=X2+1F2 上: Φ4(1)=0Φ4(X)=2X=0 ,所以 1 是重根(实际分解: X2+1=(X+1)2 )。

可分性是关于多项式的,不是关于域的

一个常见误区是说"域 K 是可分的"。严格来说,可分性是关于扩张多项式的属性,不是关于单个域的。正确的说法是:

  • "扩张 L/K 是可分的" ✓
  • "多项式 fK 上是可分的" ✓
  • "域 K 是可分的" ✗(应该说" K 是完美域")

可分性对 Galois 理论的根本重要性

为什么我们要在第 4 章就详细讨论可分性?因为它直接决定了 Galois 理论是否可行:

Galois 对应的核心假设L/K有限 Galois 扩张,即 L/K 既正规又可分。只有在可分条件下,才有:

|Gal(L/K)|=[L:K]

如果没有可分性,Galois 群的阶会严格小于扩张度数(如 []|Gal(L/K)|=1[L:K]=2 ),Galois 对应就会坍缩。

因此,可分性不是技术条件,而是 Galois 对应的生命线。详细讨论见 §8.2

本节知识检验

自测题:

  1. 计算 f(X)=X55X3+4XQ[X]fgcd(f,f)f 有重根吗?

  2. F3[X] 中, f(X)=X9X 。计算 f ,并说明 f 是否可分。

  3. K=F2(T)f(X)=X8+T 。写出 f=h(X2e) 的形式,并给出可分次数和不可分次数。

  4. 判断正误:" X3+X+1F2[X] 不可约,所以它是可分的。"

  5. 为什么 [L:K]=|Gal(L/K)|L/K 不可分时可能不成立?

答案要点:

  1. f=5X415X2+4f=X(X45X2+4)=X(X21)(X24)=X(X1)(X+1)(X2)(X+2) 。所有根互异, gcd(f,f)=1 ,无重根。

  2. f=9X81=1=20 (因为 9=0 in F3 )。 f=X9X=X(X81)X81 的导数为 8X7=2X70f 可分(所有不可约因子可分)。

  3. f(X)=X8+T=(X2)4+T 。令 g(Y)=Y4+Tg(Y)=(Y2)2+Th(Z)=Z2+T 。所以 f=h(X8)=h(X23) 。可分次数 =deg(h)=2 ,不可分次数 =23=8

  4. 正确F2 是有限域,因此是完美域。完美域上所有不可约多项式都可分。

  5. 因为不可分扩张中, Gal(L/K) 中的自同构不足以"看到"所有嵌入——不可分根坍缩为一个,无法通过自同构区分。


← [§4.2 不可约性判据](/chapters/04-polynomials/4.2-irreducibility)[第五章 · 分裂域与正规扩张 →](/chapters/05-splitting-fields/)

现代 Galois 理论 · 产品级数学教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