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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9.1 可解群与 Abel 群

📖 学习目标

完成本节后,你应该能够:

  1. 给出可解群的等价定义(正规列定义与导出列定义),并说明两种刻画的等价性
  2. 判断 SnAn 及其子群是否可解,并解释 n=5 是分界线的根本原因
  3. 陈述并证明 Abel–Ruffini 定理——一般五次及以上方程不可根式求解
  4. 理解 Galois 的根式可解判据:多项式方程根式可解 Galois 群可解
  5. 掌握 Kummer 理论的基本框架:含有 n 次本原单位根的域上,Abel 扩张与 K×/(K×)n 的子群一一对应

动机:为什么研究可解群?

Galois 理论的原初动机是理解多项式方程的根式可解性。在 Galois 之前,数学家已经知道:

  • 二次方程有求根公式(Bhaskara,约1150年)
  • 三次方程有求根公式(Cardano,1545年)
  • 四次方程有求根公式(Ferrari,1540年代)

但五次方程呢?Ruffini (1799) 和 Abel (1824) 分别证明了一般五次方程没有根式解。然而,这并没有回答一个更精细的问题:哪些五次方程可以用根式求解?比如 x51=0 显然可以。

Galois 的天才洞察是:一个多项式方程可以用根式求解,当且仅当其 Galois 群是"可解的"——即可以通过一系列阿贝尔商来逐步简化。这个结论优美地统一了"方程的代数性质"和"群的结构"这两个看似无关的概念。

直觉 核心直觉

根式求解的过程本质上是"逐步降低复杂度":先用四则运算和开方提取部分信息,再用更深层的根式提取更多信息……每一步都是在对一个"更简单"的群做运算。可解群恰好是那些可以通过这种"逐步简化"走到平凡群的群。


可解群

定义 可解群

G 称为可解的(solvable),如果存在正规子群列:

G=G0G1G2Gn={e},

使得每个商 Gi/Gi+1阿贝尔群

这样的正规子群列称为可解列(solvable series)。

可解群的多种等价刻画

可解群有三种常用定义,它们互相等价:

(i) 正规列定义(上面的定义):存在正规列使得每个商因子是阿贝尔的。

(ii) 导出列定义:定义 G(0)=GG(i+1)=[G(i),G(i)]G(i) 的换位子子群)。则 G 可解 存在 n 使得 G(n)={e}

(iii) 合成因子定义(有限群情形): G 可解 G 的每个合成因子(Jordan–Hölder 意义下)都是素数阶循环群。

为什么 (i) (ii)

(i)(ii) :若 G=G0G1Gn={e} 是可解列,则 Gi/Gi+1 阿贝尔意味着 [Gi,Gi]Gi+1 ,即 G(i+1)Gi+1 。因此导出列下降得比正规列更快(或同样快),必在有限步到达 {e}

(ii)(i) :导出列 G=G(0)G(1)G(n)={e} 本身就是一个可解列,因为 G(i)/G(i+1)=G(i)/[G(i),G(i)]G(i) 的 Abel 化,自然是阿贝尔群。


可解群的例子与非例子

常见可解群
  1. 所有阿贝尔群都是可解的:取 G1={e} ,则 G/{e}G 是阿贝尔群。

  2. 对称群 S3(阶6):取 G0=S3G1=A3={e,(123),(132)}G2={e}

    • S3/A3Z/2Z (阿贝尔)
    • A3/{e}Z/3Z (阿贝尔)

    这对应三次方程的根式可解性:三次方程的 Galois 群是 S3 的子群,故都是可解的。

  3. 对称群 S4(阶24):取 G0=S4G1=A4G2=V4={e,(12)(34),(13)(24),(14)(23)} (Klein四元群), G3={e}

    • S4/A4Z/2Z
    • A4/V4Z/3Z
    • V4/{e}(Z/2Z)2

    V4A4 中唯一的非平凡正规子群——这一点并不显然,因为 A4 中有4个3-循环,它们生成的子群不是正规的。 V4 之所以特殊,是因为它是 A4 中唯一的 Sylow 2-子群( |A4|=12=223A4 恰有1个 Sylow 2-子群)。

  4. 所有 p -群都是可解的:对 |G|=pnG 有非平凡中心 Z(G) 。对 |G| 作归纳: G/Z(G) 是更小的 p -群(故可解), Z(G) 是阿贝尔群,故 G 可解。

  5. 阶为 paqb 的有限群是可解的:这是 Burnside 定理 (1904),证明使用了表示论(特征标理论)。

非可解群: A5

A5 (阶60)是最小的非可解群。原因是:

  1. A5单群(simple group)——没有非平凡正规子群。
  2. A5不是阿贝尔群(例如 (123)(345) 不交换)。

由 (1), A5 唯一的正规子群列是 A5{e} ,唯一的商因子是 A5 自身。由 (2),这个商因子不是阿贝尔的。因此 A5 不可解。

A5 的单性证明思路如下:设 NA5N{e} 。取 σNσe

  • σ 是3-循环,比如 σ=(123) 。则对任意 τA5 ,共轭 τστ1=(τ(1)τ(2)τ(3)) 也是3-循环。通过选择合适的 τ ,可以得到所有3-循环。因此所有3-循环 NA520 个3-循环,而 |A5|=60 ,故 N 至少有 21 个元素。由 Lagrange 定理, |N| 整除 60|N|21 迫使 |N|=60 (因为 60 的真因子只有 1,2,3,4,5,6,10,12,15,20,30 ),从而 N=A5

  • σ 是5-循环,类似论证得到 N 包含所有5-循环,故 N=A5

  • σ 是两个不相交对换的乘积,如 σ=(12)(34) ,共轭可得所有形如 (ab)(cd) 的元素都在 N 中。共有 15 个这样的元素, |N|16 ,迫使 |N|=60N=A5

因此 A5 没有非平凡正规子群,即它是单群。

更一般的事实

n5An 都是单群。证明的核心是: n5 时有足够的"活动空间"——任意两个3-循环可以通过 An 中的共轭互相转化,因为 n5 时总能找到一个偶置换将一个3-循环的支撑集映射到另一个的支撑集。

:::

为什么 n=5 是分界线?

S4 可解但 S5 不可解。直觉上:

  • S4 的商 A4 有 Klein 四元群 V4 作为正规子群,这提供了一个"缓冲层"。
  • A5 是单群——没有这样的缓冲层,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"原子"。

更深入地, n4An 不是单群( A3Z/3Z 是阿贝尔单群, A4V4 作为正规子群),而 n5An 恰好是"足够复杂"成为非阿贝尔单群。这正是为什么代数方程的根式可解性在四次和五次之间发生质变。


可解群的基本性质

命题 可解群对子群和商群封闭

G 是可解群。则:

  1. G 的任意子群 H 是可解的。
  2. G 的任意商群 G/NNG )是可解的。
  3. NGNG/N 都可解,则 G 可解。

证明. 使用导出列刻画: G 可解 G(n)={e} 对某个 n

(1)HG 。则 H(i)G(i) (子群的换位子子群包含在大群的换位子子群中)。因此 G(n)={e} 推出 H(n)={e}

(2)G 的 Abel 化 G/[G,G] 映满 (G/N)/[G/N,G/N] 。因此若 G(n)={e} ,则 (G/N)(n)={e}

(3) 这是三条中唯一非平凡的。设 N(m)={e}(G/N)(k)={e} 。考虑 G 的导出列: (G/N)(k)=G(k)N/N (这是一个标准的群论等式)。 (G/N)(k)={e} 意味着 G(k)N 。然后 G(k+m)=(G(k))(m)N(m)={e}blacksquare

常见误区

可解群的直积也是可解的(因为 (G×H)(n)=G(n)×H(n) )。但可解群的扩张不自动可解——条件 (3) 说的恰好是:若正规子群和商群都可解,则扩张可解。


Abel–Ruffini 定理

定理 Abel–Ruffini

n5 ,一般 n 次方程不是根式可解的。

更精确地:设 a1,,an 是独立的未定元, K=Q(a1,,an)f(x)=xn+a1xn1++anK[x] 。则 f 的根不能用 a1,,an 的有理函数通过有限次四则运算和开方来表示。

证明. 分三步完成。

步骤1: f 的 Galois 群是 Sn .

f 的分裂域 LK(α1,,αn) ,其中 α1,,αnfn 个根。 fK 上不可约(这是一个经典结果,利用 ai 的独立性可以证明)。因此 Gal(L/K)Sn 的一个传递子群(传递是因为 f 不可约)。

进一步,通过"特殊化"论证:对于 ai 的几乎所有特殊化值(如整数值), Gal 只能缩小(特殊化不增加 Galois 群)。选择合适的特殊化使得得到的多项式有 Galois 群 Sn (这可以通过判别式不是完全平方、与辅助多项式的结式不等于零等条件保证)。因此原始 f 的 Galois 群至少是 Sn 。又因为 Gal(L/K)Sn ,故 Gal(L/K)=Sn

步骤2:根式可解 Galois 群可解.

f 的根可以用根式表示,则存在根式扩张 K=K0K1Kr 使得 LKr ,其中 Ki+1=Ki(αi)αiniKi

对每个 i ,考虑 Ki+1/Ki 的正规闭包 K~i+1 。则 Gal(K~i+1/Ki) 是循环群(因为 αi 满足 xnia=0 )或循环群的扩张。根式扩张链给出 Gal(Kr/K) 的正规列,其商因子都是循环群。因此 Gal(Kr/K) 是可解群。

G=Gal(L/K)Gal(Kr/K) 的商群(通过限制映射),可解群的商群可解,故 G 可解。

步骤3: Snn5 )不可解.

SnAnSn/AnZ/2Z 。对 n5An 是非阿贝尔单群(见上文 A5 的证明及推广)。因此 An 不能进一步分解, Sn 不可解。

综合三个步骤: f 的 Galois 群是 Snn5 ),不可解。若 f 根式可解,则 Galois 群必可解。矛盾。 blacksquare

直觉 Abel–Ruffini 的深层含义

这个定理不是说"五次方程没有公式",而是说不存在一个通用的、对所有五次方程都适用的根式公式。某些特殊的五次方程(如 x51=0 ,其 Galois 群是 Z/4Z )仍然可以用根式求解。

Galois 群为 S5 的具体多项式

不仅一般五次方程不可根式求解,具体多项式也可以不是。例如:

f(x)=x54x+2Q[x].
  • 不可约:Eisenstein 判据( p=2 )。
  • 恰好3个实根f(2)=22<0f(0)=2>0f(1)=1<0f(2)=26>0 。由介值定理, f(2,0)(0,1)(1,2) 各有一个实根。另外 f(x)=5x44 只有两个实零点 ±(4/5)1/4 ,故 f 至多有3个实根。因此恰有3个实根和2个共轭复根。
  • Galois 群 S5:不可约 + 恰好3个实根 Galois 群含有一个2-循环(复共轭在两个复根上的作用)。不可约保证群是传递的。传递 + 含有2-循环 Galois 群 S5 (这是一个群论引理: Sn 的传递子群若含有一个2-循环则等于 Sn )。

根式扩张

定义 根式扩张

域扩张 L/K 称为根式扩张(radical extension),如果存在中间域链:

K=K0K1Kr=L,

使得对每个 iKi+1=Ki(αi) ,其中 αiniKi 对某个正整数 ni

等价地说, L 是通过逐次添加ni 次根)得到的。

具体的根式扩张

Q(2,23)Q 上的根式扩张:

  • K0=Q
  • K1=Q(2)22=2K0
  • K2=K1(23)=Q(2,23)233=2K1

注意 [K1:K0]=2[K2:K1]=3 (因为 x32K1 上仍然不可约—— 2 不帮助分解 x32 ),故 [K2:K0]=6


Galois 的根式可解判据

定理 Galois 的根式可解判据

fK[x] 是可分多项式( charK=0 ), LfK 上的分裂域。则:

f=0 根式可解Gal(L/K) 是可解群。

证明.G=Gal(L/K)

( ) 方向——可解群 根式可解:

G 可解,有可解列 G=G0G1Gn={e}Gi/Gi+1 循环。由 Galois 对应,这给出中间域链:

K=LG0LG1LGn=L

其中 LGi+1/LGi 是 Galois 扩张, Gal(LGi+1/LGi)Gi/Gi+1循环群

关键断言:若 E/F 是素数阶 p 的循环 Galois 扩张,且 F 包含 p 次本原单位根 ζp ,则 E=F(ap) 对某个 aF× ——即 E/F 是根式扩张。

证明:设 σ 生成 Gal(E/F) 。考虑 Lagrange 预解式 β=j=0p1ζpjσj(α) (其中 αE 待定)。则 σ(β)=ζpβ ,故 βpσ 固定, βpF 。由 Hilbert 定理 90,可以选择 α 使得 β0 ,因此 E=F(β)=F(ap)

K 本身不包含所需的单位根,先将所有需要的单位根加入 K (这给出一个根式扩张 K=K(ζn!)/K ,其中 n=|G| )。在 K 上,上述断言对每个循环子扩张都成立,故 L 某个根式扩张 M/KK/K 本身也是根式扩张,故 M/K 是根式扩张。

( ) 方向——根式可解 可解群:

f 的根可以用根式表示。则存在根式扩张 MLM=K(α1,,αr)αiniK(α1,,αi1)

N=n1n2nr 。考虑 K~=K(ζN) (添加所有需要的单位根)。在 K~ 上,每个 αi 满足 xniai=0aiK~(α1,,αi1) )。因此每个 K~(α1,,αi)/K~(α1,,αi1) 的正规闭包的 Galois 群嵌入 Z/niZ(Z/niZ)× 。特别地, Gal(M~/K~) 有正规列,其商因子都是阿贝尔的,故可解。

Gal(LK~/K)Gal(M~/K~) 的商群(通过限制),故可解。 G=Gal(L/K) 又是 Gal(LK~/K) 的商群,故也可解。 blacksquare

直觉 证明中每一步在做什么
  • ( ) 方向的策略是:把可解群的正规列通过 Galois 对应翻译为域塔,再利用"循环扩张 = 根式扩张"来逐层用根号求解。单位根的添加是技术性步骤,但不改变可解性。
  • ( ) 方向的策略是:根式扩张的 Galois 群结构受制于 xna 的 Galois 群结构——这些群都是可解的(半直积 Z/nZ(Z/nZ)× 的正规列使商因子为循环群)。 G 作为商群也是可解的。

判据的条件不能去掉

Galois 判据要求 charK=0 (或至少 K 可分闭包存在)和 f 可分。在正特征下,需要 Artin–Schreier 理论(见下文)来补充。


Kummer 理论与 Abel 扩张

定义 Abel 扩张

Galois 扩张 L/K 称为 Abel 扩张,如果 Gal(L/K) 是阿贝尔群。

Abel 扩张是可解群理论的"最简单非平凡情况"——可解列只有一步,商因子本身是阿贝尔群。Kummer 理论给出了含有本原单位根的域上 Abel 扩张的完整分类

定理 Kummer 扩张定理

K 包含 n 次本原单位根 ζn (即 xn1K 中完全分裂), charKn 。则 K 上的指数(exponent)整除 n 的有限 Abel 扩张与 K×/(K×)n 的有限子群之间存在包含反转的一一对应

{K 上指数整除 n 的有限 Abel 扩张 L/K}{K×/(K×)n 的有限子群 Δ}

具体对应: ΔK(Δn) (添加 Δ 中所有元素的 n 次根); L(L×nK×)/(K×)n 。子群 Δ1Δ2 对应扩张 L2L1 (包含反转)。

证明. 我们分两部分证明。

第一部分: K(an) 是 Abel 扩张。

L=K(α)αn=aK×[L:K]=ddn )。 Gal(L/K) 中的每个 σσ(α) 完全决定。因为 σ(α)n=σ(a)=a ,故 σ(α)=ζnkα 对某个 k 。因为 σK -自同构, ζnk 必须是 ζdj (因为 σ(α)d=σ(αd)=αd ),故 σk(modd) 给出群同态 Gal(L/K)Z/dZ ,是循环群的嵌入,故 Gal(L/K) 是阿贝尔的。

多个元素的 n 次根的复合: K(a1n,,arn) 的 Galois 群嵌入 (Z/nZ)r ,故是阿贝尔的。

第二部分:每个指数整除 n 的 Abel 扩张是 Kummer 扩张(逆向对应)。

L/K 是有限 Abel 扩张, G=Gal(L/K) 指数整除 n (即 gn=e 对所有 gG ), ζnK

由有限 Abel 群的结构定理, GZ/d1××Z/drdidi+1 ,所有 din )。对每个循环因子 Li/K (阶 di ),设 σ 生成 Gal(Li/K)

考虑 Lagrange 预解式

β=α+ζdi1σ(α)+ζdi2σ2(α)++ζdi(di1)σdi1(α)

其中 αLi 待定。直接计算 σ(β)=ζdiβ ,故 βdiσ 固定,即 βdi=aK

β0 的存在性由 Hilbert 定理 90 保证:

Hilbert 定理 90(乘法形式):设 E/Fd 阶循环 Galois 扩张, σ 生成 Gal(E/F) 。则 {xE×NE/F(x)=1}={y/σ(y)yE×} 。等价地,映射 :E×E×yy/σ(y) 的像恰好是范数为 1 的元素。

y 使得 β=y/σ1(y) ,则 σ(β)=σ(y)/y=β1βσ(β) ……更直接地,因为 NLi/K(ζdi)=ζdidi=1 ,Hilbert 90 给出 βLi× 使得 σ(β)=ζdiβ 。若 β0 (确实如此),则 Li=K(β)=K(adi)blacksquare

Kummer 扩张的具体计算

K=Q(ζ3)ζ3=e2πi/3 ), n=3K×/(K×)3 的子群一一对应于 K 上的指数整除 3 的 Abel 扩张。

Δ={1,2,4}(K×)3/(K×)3=2K×/(K×)3 。则对应的扩张是 L=K(23)=Q(ζ3,23)

Gal(L/K)Z/3Z :每个 σσ(23)=ζ3k23 决定。

注意 L=Q(ζ3,23) 实际上也是 x32Q 上的分裂域。 Gal(L/Q)S3 (不是阿贝尔的),但 Gal(L/Q(ζ3))Z/3Z (阿贝尔的)。这体现了 Kummer 理论的前提:只在含有足够单位根的基域上,Abel 扩张才有这种简洁的 n 次根表示。


Artin–Schreier 理论

正特征下的替代理论

在特征 p>0 时,Kummer 理论不适用(因为 xpa=(xa1/p)p ——没有真正的 p 次根)。取而代之的是 Artin–Schreier 理论

K 上的阶 p 的循环扩张形如 K(α) ,其中 αpα=aKArtin–Schreier 方程)。Artin–Schreier 映射 :xxpx 取代了 Kummer 中的 xxn

K 上指数整除 p 的 Abel 扩张与 K/(K) 的有限子群一一对应(类似 Kummer 对应,用加法群替代乘法群)。

为什么 xpa 不行? 在特征 p 下, xpa 要么不可约(如 xptFp(t) 上),要么完全分裂(当 a=bp 时)。但即使不可约,它的分裂域也不是 Galois 的(因为 xpa=(xα)p 只有一个根 α ,重数为 p )——换句话说, xpa 不可分,不满足 Galois 理论的基本要求。


与前面章节的联系

  • 可解群的定义需要 §1.3 正规子群与商群
  • Ann5 )的单性需要 §1.4 群同态定理
  • Galois 对应在 §8.1 基本定理
  • 可分多项式在 §4.3 可分性
  • 有限域上的 Abel 扩张在 第十章
  • 正特征下的 Galois 理论在 §12 前沿方向

本章小结

概念核心内容
可解群正规列的商因子都是阿贝尔群;等价于导出列终止于 {e}
An 的单性n5An 是非阿贝尔单群——这是一般五次方程不可根式求解的群论根源
Abel–Ruffini一般 n5 次方程不可根式求解,因为 Gal=Sn 不可解
Galois 判据特定多项式根式可解 其 Galois 群可解
Kummer 理论ζn 的域上,指数整除 n 的 Abel 扩张 K×/(K×)n 的子群
Artin–Schreier正特征 p 下的 Kummer 理论替代品: (x)=xpx

自测题

  1. [基础] 证明二面体群 D4 (8阶)是可解群。写出一个显式的可解列。
  2. [理解] 为什么 S5 不可解而 S4 可解? A4 中有什么 A5 中没有的结构?
  3. [计算]f(x)=x56x+3Q[x] 。利用 Eisenstein 判据和实根分析,说明 f 的 Galois 群包含一个 5-循环和一个 2-循环。由此推断 Gal(f/Q)S5 ,进而 f 不可根式求解。
  4. [深入] 在 Kummer 定理的证明中,Hilbert 定理 90 起到了什么作用?如果去掉 ζnK 这个条件,证明在哪里会失败?
  5. [联系]K=Qn=4Q 上不含有4次本原单位根 i 。那么 Q 上的循环4次扩张(如 Q(2+2)/Q )能直接用 Kummer 理论描述吗?需要什么额外步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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